地图索引
AI导览

您好,欢迎访问名城古镇官方网站!

四川省名城古镇文化旅游促进会会员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6-06-22 浏览量:71 字号:【小】【中】【大】
分享到:

          

第一章   

第一条 进一步加强促进会组织建设,规范会员管理,维护会员合法权益,激发促进会组织活力,增强促进会凝聚力,确保促进会各项工作健康发展。依据促进会章程,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 会 员

第二条 入会条一、团体会员

团体会员必须是从事名城古镇、旅游景区管理研究保护发展运营机构从事文化旅游相关产业发展的企单位

二、个人会员

个人会员应是从事文化旅游相关企事业单位高层管理人员

化旅游行业的专家、学者。

第三条 入会程序

一、填写会员单位或会员登记表。

二、促进会审批

1、团体会员或个人会员申请入会均须组织联络中心审核,经秘书处同意后提交理事会审核通过

2、审核通过后,由组织联络中心负责通知交纳会费;在收到会费一周,由理事会授权秘书处颁发证书及牌匾

三、会费缴纳。所有会员缴纳会费都必须转入促进会指定的对公账户,任何分支机构和个人无权收取会费。

四、牌匾制发。所有会员单位牌匾一律由秘书处统一制作,署上会员单位名称,加盖促进会鲜章后颁发。促进会内设工作部门及分支机构无权自行颁发会员单位牌匾。

第三章 会员管理

第四条 促进会秘书处下设组织联络中心,由协会副秘书长兼任中心主任,设联络专员若干名。专职负责组织建设、会员发展、会员服务、会员管理、会员考评、会员活动、会员权益等工作。组织联络中心必须了解全体会员整体情况,掌握核心会员主要情况。

第五条 会员分类管理。分类方法有 4 种:

一、按照会内职务。

二、按照会员类型。

三、按照会员所在区域。

四、按照会员所在行业领域

分类管理的主要目的,对各类别会员的代表性进行科学评估,进一步提高促进会对各类会员服务的专业化程度。

第六条 建立会员档案。会员档案主要包括:

一、会员登记表。

二、会员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会员单位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会员会内工作记录。

五、会员单位主要负责人、通信地址、联络方式变更等。

会员单位登记表必须加盖会员单位公章。登记表列的各项要真实、

准确、全面填写。对因故退会的会员,其档案应妥善保存。

第七条 编制会员通信联络表。组织联络中心对会员的主要情况及联络方式,要认真登记,包括:单位名称、职务、电话、邮箱等,联络方式不能存在盲点和错误,以便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快捷、准确联络。

第八条 对会员会内工作,要进行会员考核登记。对会员参加会内活动、缴纳会费以及与促进会开展的各种交流与合作等,都要进行登记,考核结果将作为确定其会内职务和待遇的重要依据。对于会员单位的社会表现,也要及时收录并记入档案,一旦发现会员有不良社会行为且影响严重者,要依照章程规定提交理事会,讨论取消其会员资格。

第九条 会员要坚持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取消会员资格的

条件除了违犯法律、欠缴会费之外,还要将会员对会内义务的履行情况,作为衡量会员资格及享受相应待遇的主要条件。

第十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促进会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研究可劝其退会,或通过表决予以除名。

第四章 会员权益

第十一条 会员年度会费标准及权益

一、不同级别的会员单位会费标准及分别享受的权益:

会员单位

理事单位

副会长单位

会费标准

2000 元/年

5000 元/年

20000 元/年

单位牌匾

会员单位

理事单位

副会长单位

荣誉证书


可推荐1人参选理事会理事,当选后颁发理事证书

可推荐1人参选副会长,当选后颁发副会长证书

参加协会会议

有机会当选为会员代表出席会员代表大会

参加理事会会议

参加理事会议、会长办公会议

媒体宣传

入会当月在名城古镇网、公众号进行500字以内的图文宣传

入会当月在名城古镇网、公众号进行1000字以内的图文宣传

入会当月在名城古镇网、公众号进行2000字以内的图文宣传

考察交流


一年一次省内考察交流活

一年次省内、一次国内考察交流活动

重大会议、活动



出席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参加剪彩、交流发言;

年会、峰会免费

参加名额

1人

2人

3

专家咨询指导

根据单位需要, 可申请行业专家指导,咨询费用8折优惠。

根据单位需要, 可申请行业专家指导,咨询费用5折优惠。

根据单位需要, 可享受一年一次行业专家免费咨询指导

专业培训

小班课50 人以内)

6.8 折优惠

5.8 折优惠

可享受培训费

4.8 折优惠

大班课(100

人以上)

每次 1 名免费

每次 2 名免费

每次 5名免费

二、个人会员统一按照500元/人/年缴纳会费。

第五章 会员义务

第十二条 在享受相关权益的同时,会员也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促进会章程,执行促进会决议。

二、关心支持促进会工作,积极参与促进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维

护促进会的合法权益和声誉。

、在单位醒目位置悬挂促进会会员单位牌匾,并将悬挂牌匾的照片发给组织联络中心存档、备查。

四、按时缴纳会费。无故逾期一年未交付费,促进会将视为自动退会,并在促进会的官网、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同时,收回会员单位牌匾及证书。

五、向促进会反映情况,提供相关数据和统计资料。

、对协会的发展和管理,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

、完成促进会委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 本办法届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6年7月1日起执行。

 

 


四川省名城古镇文化旅游发展促进会 © 2024 版权所有. | 蜀ICP备2024082869号-1 技术支持:天健世纪科技

官方微信公众号